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综合住院教学直饮水设备采购与安装 答疑澄清公告
各供应商:
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,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,具体答疑内容如下:
一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,综合评分内容及标准中商务技术评审作如下变更:
1、商务技术评审60分,
变更为:商务技术评审70分
2、业绩:“近三年内,在本地医院或学校承接过类似项目50万以上,每项得1分,最多得4分。”(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,否则不得分)(仅限供应商自主承接的项目)
变更为:“近三年内,承接过类似项目50万以上,每项得1分,最多得4分。”(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,否则不得分)(仅限供应商自主承接的项目)
3、专利证书:“提供一项厂家专利证书得0.5分,最多得3分。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”
变更为:“提供所投产品的专利证书,每项得0.5分,最多得3分。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”
4、样品:“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基础上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的外观、材质、工艺进行综合打分,优秀得5-8分,良好得2-4分,其它酌情0-1分。”
变更为:“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基础上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的外观、材质、工艺进行综合打分,优秀得5-10分,良好得2-4分,其它酌情0-1分。”
5、生产厂商及产品获得的质量、荣誉认证:增加一项“获得国家级奖项得1分。”
6、商务技术评审中增加:“(1)设备的自动化、智能化程度高,有故障自动检测、报警显示等功能,得0-4分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(2)膜元件,PP滤芯膜压,后置活性炭商标与所投产品一致,每满足一项得1分,最多得3分,提供证明材料。”
二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,综合评分内容及标准中投标总报价作如下变更:
1、投标总报价40分。
变更为:投标总报价30分
2、评标基准价的确定:“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,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与基准价相比较,等于基准价的,得40分,每高1%,扣1.5分,每低1%扣1分,扣完为止。即:①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,投标报价得分=评审分值-(投标报价-评标基准价)/评标基准价×100×1.5
②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,投标报价得分=评审分值-(投标报价-评标基准价)/评标基准价×100×1”
更改为:“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磋商报价得分=(磋商基准价/最后磋商报价)×价格权值×100”
本答疑澄清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答疑澄清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,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。
采 购 人:三峡大学仁和医院
采购代理机构: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16年11月23日